公司治理

審計品質指標

本公司依據公司法第20條第3項及第29條規定,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應經董事會決議及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29條規定: 「上市上櫃公司應定期(至少一年一次)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」辦理。另,依「審計委員會解讀審計品質指標(下稱AQI)指引」評估審計品質。
上述規定本公司於112/3/15董事會決議通過

111年度審計品質指標報告